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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保存小叮嚀
HOME客服及申訴專區商品退換作業
  1. 當推廣中心或會員需退 / 換貨處理時,請先聯繫三區分公司櫃檯人員,將依據退 / 換貨相關規定,竭誠並儘速安排辦理相關流程。
  2. 非公司因素造成之退 / 換貨作業,公司將酌收退貨金額10%之手續費。
  3. 退換貨作業,將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,其處理程序內容如下:

商 品 問 題
 原因:
  1. 產品原有瑕疵 ( 包括外包裝與產品品質 )
  2. 郵寄短溢
 檢附文件:
  1. 原購貨發票
  2. 退 / 換貨申請書 ( 需說明產品瑕疵狀況 )
 期限: 發票日起30天內 ( 逾期不受理 )
 處理方式: 限換原訂購產品
 產品狀況: 無論拆封或使用與否皆受理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已過期之產品
  4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5. 資料不齊全
 備註: -
非會員顧客不滿意
 原因: 產品使用不滿意
 檢附文件:
  1. 退 / 換貨申請書
  2. 零售收據
  3. 發票正本或影本、折讓單
  4. 發票買受人私章
  5. 欲退貨之產品
 期限: 發票日起30天內 ( 逾期不受理 )
 處理方式:
  1. 請非會員顧客先向公司會員或該會員上線做退換貨處理
  2. 若無法與公司會員做退換貨處理,可直接向公司辦理退換貨
 產品狀況: 完全未拆封且不得少於有效期限一年內 ( 非促銷產品當初出貨的有效期限少於1年時,可於出貨後30天內憑出貨單據出示辦理 )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經拆封使用之產品
  4. 已過期之產品
  5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6. 資料不齊全
 備註:
  1. 零售顧客收據需清楚載明零售顧客姓名、電話及地址資料
  2. 退換貨申請書需填寫退換貨原因
會員顧客不滿意
 原因: 產品使用不滿意
 檢附文件:
  1. 退 / 換貨申請書
  2. 發票正本或影本、折讓單
  3. 發票買受人私章
  4. 欲退貨之產品
 期限: 發票日起30天內 ( 逾期不受理 )
 處理方式: 向原購地辦理退換貨
 產品狀況: 未經拆封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已過期之產品
  4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5. 資料不齊全
  6. 曾經購買使用過相同產品
 備註:
  1. 退款需扣除當事人因該項進貨而付出的獎金,其上線因該項進貨所得之相關獎金也將自上線的獎金中扣除。
  2. 退 / 換貨申請書需填寫退換貨原因
解除行銷權
 原因: 自加入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解除入會申請契約書
 檢附文件:
  1. 退出申請書正本
  2. 退 / 換貨申請書
  3. 發票正本或影本、折讓單
  4. 發票買受人私章
  5. 欲退貨之產品
 期限: 遞交退出申請書後30天內
 處理方式: 依原購貨金額全額退款
 產品狀況: 完全未拆封且不得少於有效期限一年內 ( 非促銷產品當初出貨的有效期限少於1年時,可於出貨後30天內憑出貨單據出示辦理 )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經拆封使用之產品
  4. 已過期之產品
  5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6. 資料不齊全
  7. 非本人親自辦理者
 備註: 退款需扣除當事人因該項進貨而付出的獎金,其上線因該項進貨所得之相關獎金也將自上線的獎金中扣除。
終止行銷權
 原因: 自加入日起30日後一年內以書面通知解除入會申請契約書
 檢附文件:
  1. 退出申請書正本
  2. 退 / 換貨申請書
  3. 發票正本或影本、折讓單
  4. 發票買受人私章
  5. 欲退貨之產品
 期限: 遞交退出申請書後30天內
 處理方式: 依原購貨金額之90%退款
 產品狀況: 完全未拆封且不得少於有效期限一年內 ( 非促銷產品當初出貨的有效期限少於1年時,可於出貨後30天內憑出貨單據出示辦理 )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經拆封使用之產品
  4. 已過期之產品
  5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6. 資料不齊全
  7. 非本人親自辦理者
 備註: 退款需扣除當事人因該項進貨而付出的獎金,其上線因該項進貨所得之相關獎金也將自上線的獎金中扣除。
會員顧客換貨
 原因:
  1. 產品購買錯誤
  2. 產品瑕疵
 檢附文件:
  1. 退 / 換貨申請書
  2. 發票正本或影本、折讓單
  3. 發票買受人私章
  4. 欲退貨之產品
 期限: 發票日起一年內 ( 逾期不受理 )
 處理方式: 依退貨之原購貨金額全額換購其他產品
 產品狀況: 完全未拆封且不得少於有效期限一年內 ( 非促銷產品當初出貨的有效期限少於1年時,可於出貨後30天內憑出貨單據出示辦理 )
 不接受項目:
  1. 蓄意破壞
  2. 存放不當
  3. 已過期之產品
  4. 提供之資料不正確
  5. 資料不齊全
 備註:
  1. 新更換之產品必須於退貨當天完成選購,且應於現場補繳差額,郵寄辦理以收到檢附文件及付款憑證後開始辦理。
  2. 新更換產品金額需較換貨金額多
  3. 因換貨新開立之發票點數將不再計算於當月業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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